来源: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日前发布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对涉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其处罚决定书以公告形式送达。
公告涉及的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履行法定义务;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具体处罚决定内容及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原文为准。